戴姆勒官方發(fā)布公告稱,將拆分為三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包括梅賽德斯-奔馳公司、戴姆勒卡車公司以及戴姆勒出行公司。目前,戴姆勒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已經(jīng)同意該分拆計劃,相關動議將在2019年的股東會議上進行表決,預計將在2020年正式落地。
7月26日報道)戴姆勒官方發(fā)布公告稱,集團將拆分為三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包括梅賽德斯-奔馳公司(Mercedes-Benz AG)、戴姆勒卡車公司(Daimler
Truck AG)以及戴姆勒移動出行(Daimler Mobility AG)公司。
實際上,早在去年7月份,除了已為獨立法律實體的金融業(yè)務外,戴姆勒計劃將集團拆分為梅賽德斯-奔馳乘用車及商務車、戴姆勒卡車及客車業(yè)務兩家獨立的法律實體,以發(fā)揮更大的企業(yè)效能。但當時戴姆勒董事會及監(jiān)事會均尚未對這一新架構進行最后決議。
現(xiàn)在新的框架與初步計劃不同是,梅賽德斯-奔馳乘用車及商務車合并在梅賽德斯-奔馳公司下;戴姆勒卡車及客車合并在戴姆勒卡車公司下;而已經(jīng)獨立的戴姆勒金融服務改名為戴姆勒移動出行服務公司。
原計劃拆分為三大法律實體 戴姆勒稱,分拆后的三大板塊將讓戴姆勒集團擁有一個更為靈活和聚焦的公司架構。其中,梅賽德斯-奔馳公司和戴姆勒卡車公司將目標更為明確、公司職責更為獨立,同時創(chuàng)造更大的潛在價值。
作為三個獨立法律實體的母公司,戴姆勒集團將行使公司治理、戰(zhàn)略和管理職能,并提供跨部門的業(yè)務服務。這也將確保各實體之間的一如既往的協(xié)同效應。戴姆勒集團將作為唯一上市法律實體,未來也不會剝離任何一個法律實體。
然而,對于擁有130余年歷史的戴姆勒而言,拆分業(yè)務將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這也將是1926年戴姆勒-奔馳(Daimler-Benz)公司成立來第三次重大結構調(diào)整。第一次是1998年~2007年組建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Daimler
Chrysler);第二次是2007年將克萊斯勒售予Cerberus Capital Management公司,變成戴姆勒股份公司(Daimler
AG)。
戴姆勒稱,其已經(jīng)做了盡職調(diào)查,新的結構將賦予各公司更大的商業(yè)自由,有能力更多專注市場與客戶需求,同時更容易、更迅速地與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戴姆勒集團監(jiān)事會主席Manfred
Bischoff表示,“新的架構將使戴姆勒能夠更好地應對移動出行領域的快速變化以及相應的戰(zhàn)略性挑戰(zhàn)。法律上獨立實體將使我們更加關注企業(yè)未來的成功?!?
戴姆勒集團董事會主席,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集團全球總裁蔡澈(Dieter
Zetsche)指出,“我們正在重塑公司架構,以適應未來市場環(huán)境在技術、文化及結構等方面的飛速變化。我們在世界各地的客戶的需求是所有這些變化的核心。有了這個新的結構,我們將能夠為他們提供更合適的出行解決方案。”
目前,戴姆勒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已經(jīng)同意分拆計劃,相關動議將在2019年的股東會議上進行表決,預計將在2020年1月正式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