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市、萊蕪市、臨沂市公安局聯(lián)合發(fā)布通告,自2018年11月5日0時至2020年12月31日24時,對G2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通行車輛實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期間五軸及以上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禁止通行。
限行線路
具體通告如下:
關于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改擴建
工程施工期間通行車輛限速限行的通告
為加強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改擴建工程施工期間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等規(guī)定,泰安市公安局、萊蕪市公安局、臨沂市公安局決定自2018年11月5日0時起,對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通行車輛實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速限行路段為G2京滬高速公路萊蕪樞紐立交至臨沂(魯蘇界)主線收費站(途經萊蕪市、泰安市、臨沂市境內,樁號K477 442.25—K710
180)。
二、雙向主線限速限行
1.G2京滬高速公路萊蕪樞紐立交至臨沂(魯蘇界)主線收費站小型車輛限速80Km/h,大型車輛限速70Km/h。
2.五軸及以上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車輛運輸車、不可解體物品超限運輸車禁止通行。
3.限速限行時間自2018年11月5日0時至2020年12月31日24時。
三、為服務區(qū)運送油氣的車輛,經目的地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書面批準后,按規(guī)定時間由就近收費站駛入及駛離高速公路。
四、因施工需要,臨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發(fā)布相關通告或信息。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對違反限速限行規(guī)定的駕駛人及相關運輸企業(yè)實施處罰。
六、運輸企業(yè)根據限速限行規(guī)定,妥善調整運輸計劃和路線。
七、本通告自2018年11月5日0時起施行,2018年7月10日0時施行的《關于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改擴建工程施工期間通行車輛限速限行的通告》同時終止。
特此通告。
泰安市公安局 萊蕪市公安局 臨沂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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