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于6月28日以第18號令,發(fā)布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其中正式取消了外資連鎖加油站超過30家需中方控股的限制,至此,石油下游環(huán)節(jié)完全開放,僅保留上游勘探、開采環(huán)節(jié)的限制。
近期恰逢國際石油巨頭BP宣布將在中國展開全新一輪的加油站網絡擴張,未來5年內新增1000座加油站,刷新本世紀初的上一輪中國石油市場大開放周期中與兩桶油合作的740座。盡管連鎖加油站的合資要求取消,但出于供應鏈等因素考慮,BP仍選擇了第一次與地方煉油企業(yè)——東明石化合作,兩方組建的合資公司預計將于9月底正式掛牌成立。
本次出臺的2018年版負面清單,由原來63條減至48條,推出了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
一是大幅擴大服務業(yè)開放。金融領域,取消銀行業(yè)外資股比限制,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放寬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領域所有外資股比限制。
基礎設施領域,取消鐵路干線路網、電網外資限制。
交通運輸領域,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國際海上運輸、國際船舶代理外資限制。商貿流通領域,取消加油站、糧食收購批發(fā)外資限制。文化領域,取消禁止投資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的規(guī)定。
二是基本放開制造業(yè)。汽車行業(yè)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yè)不超過兩家的限制。船舶行業(yè)取消外資限制,包括設計、制造、修理各環(huán)節(jié)。飛機行業(yè)取消外資限制,包括干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浮空器等各類型。
三是放寬農業(yè)和能源資源領域準入。農業(yè)領域,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產外資限制。能源領域,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采外資限制。資源領域,取消石墨開采、稀土冶煉分離、鎢冶煉外資限制。
22個領域具體開放措施如下:
1.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取消特殊和稀缺煤類勘查、開采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取消石墨勘查、開采的外資準入限制。
4.取消稀土冶煉、分離限于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鎢冶煉的外資準入限制。
5.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yè)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6.取消船舶(含分段)設計、制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取消干線、支線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直升機設計與制造,地面、水面效應航行器制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制造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取消通用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限于合資、合作的限制。
9.武器彈藥制造不列入負面清單。
10.取消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取消鐵路干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取消國際海上運輸公司限于合資、合作的限制。
14.取消國際船舶代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取消稻谷、小麥、玉米收購、批發(fā)的外資準入限制。
16.取消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7.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
18.2018年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19.2018年將期貨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0.2018年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由50%放寬至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1.取消測繪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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