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國慶節(jié)期間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將急劇增大。為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寧夏公路管理局、寧夏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支隊研究決定,國慶節(jié)期間,寧夏境內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和超限不可解體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寧夏境內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和超限不可解體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據(jù)了解,2018年10月01日0時至10月07日24時,寧夏境內高速公路全面禁止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放射性危險品的機動車和運載超限不可解體物品運輸車輛通行。2018年10月01日零時前已經(jīng)進入高速公路行駛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和超限不可解體物品運輸車輛需就近駛離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加油站、河東機場燃油補給車輛,需報就近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隊備案后按要求通行高速公路。
于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或個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六項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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