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最新發(fā)布的公告,江蘇省自2019年1月25日起,將對?;愤\輸車限行時間進行調整,境內所有高速公路22時至次日6時禁止?;愤\輸車輛通行。22時前已經駛入的?;愤\輸車輛應當提前從就近出口駛離,嚴禁在服務區(qū)或收費站廣場停留。
公告內容如下:
關于調整江蘇境內高速公路
?;愤\輸車輛限行時間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愤\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經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決定自2019年1月25日起,對?;愤\輸車輛在江蘇境內高速公路上限行時間予以調整,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二、自2019年1月25日起,江蘇境內所有高速公路22時至次日6時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22時前已經駛入的?;愤\輸車輛應當提前從就近出口駛離,嚴禁在服務區(qū)或收費站廣場停留。
三、遇有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和節(jié)假日、重要活動時,禁止?;愤\輸車輛在江蘇境內高速公路通行。
四、為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及路面施工工程運送油料的車輛,在目的地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后,從就近出入口駛入或駛離高速公路。
五、危化品運輸企業(yè)應根據限行管理規(guī)定,合理調整運輸計劃和路線,避免危化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六、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七、原江蘇境內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規(guī)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江蘇省公安廳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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