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電動車今起可申領過渡期“臨標”
明日(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才可上道路行駛,并未超標電動車設置3年過渡期。作為配套政策之一,《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也將于明日實施,《規(guī)定》進一步簡化了“合規(guī)車”登記上牌的申請流程。
此外,從今天開始,市民即可在線申領超標電動車過渡期臨時標識。
登記上牌不再需要自行復印證件、發(fā)票
《規(guī)定》對列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轉移、注銷登記,以及補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等的管理進行明確規(guī)定。
據悉,相較此前的辦理方式,《規(guī)定》在申請材料、登記時限、辦理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較大幅度的精簡或放寬。今后,電動自行車車主只需提供身份證明、購車憑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即可辦理登記,而現(xiàn)場提交的登記申請表、所有人身份證明、購車憑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等資料不再需要攜帶復印件,窗口工作人員將為群眾免費復印申請材料。此外,據交管部門介紹,“合規(guī)”電動車丟失合格證的,只需攜帶購車發(fā)票仍可辦理登記上牌業(yè)務。
既有合規(guī)電動車明年5月1日前都可上牌
根據相關規(guī)定,要申請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需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才能到交管部門辦理申請注冊登記業(yè)務。
為了方便在《條例》實施前已經購買電動自行車的市民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登記時限也得到了進一步放寬,《規(guī)定》對該部分既有(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合規(guī)電動自行車放寬登記時限至明年4月30日,市民不必在近期“扎堆兒”到交管部門辦理登記上牌。
交管部門提示,在今年11月1日后購買的,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guī)定,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15日內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釋疑1
合規(guī)車如何辦理登記上牌?
據介紹,市民可自愿選擇到北京市任意一個交通支(大)隊的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合規(guī)”電動車的登記上牌業(yè)務。
如果市民不確定自己的車輛是否屬于北京市電動車產品目錄內的合規(guī)車輛,可到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登記站由工作人員進行查詢。不過,交管部門建議市民盡量先通過在線途徑自行判斷。
北京市交管局介紹,從10月31日開始,北京交警APP內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將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市民也可通過此平臺判斷自己的車輛能否辦理合規(guī)車輛登記上牌業(yè)務,還是屬于“超標車”需要申領臨時標識。
除此以外,“北京交警”官方微博也發(fā)布了可上牌電動自行車的查詢目錄,市民點開此鏈接后,輸入品牌或型號后即可自助查詢車輛是否屬于目錄內的“合規(guī)車輛”。
可上牌電動自行車查詢目錄鏈接:
http://wx.bjbicycle.org/e/action/ListInfo/index.php?page=1&classid=6&totalnum=642&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釋疑2
超標車如何申領臨時標識?
目前,“超標電動車”的所有人有兩種方式可以申領臨時標識,但都需要通過“北京交警”APP進行初步操作。申請者需要按照要求填入申請人和電動車的一系列信息。
其中,線上申領方式為“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信息,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
線下辦理途徑是“預約辦理、現(xiàn)場申領”,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后,到現(xiàn)場提交身份證明并交驗車輛后領取臨時標識。
此外,北京交警提示,已經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丟失、損壞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可任選本市任一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提交登記申請表、所有人身份證明并交驗車輛,申請補、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屬于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的,還需交回損壞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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