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的商務部新聞發(fā)布會上,商務部發(fā)言人高峰表示,不久前中美兩國元首在通話中一致同意,要推動中美經貿問題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目前,雙方經濟團隊正在保持接觸,落實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
WTO數據顯示,G20國家在今年5到10月之間采取了40項新的貿易限制措施(四分之三是提高關稅,包括美國加征關稅以及對美國鋼鋁關稅的報復措施等),涉及貿易額4810億美元,這是前一個統計段的6倍。
高峰表示,G20成員GDP占全球總量的86%,貿易額占全球的近80%,希望各方就國際貿易等議題進行坦誠、深入、建設性的對話。
近日,中國、歐盟及其他相關成員向世貿組織提交了關于爭端解決上訴程序改革的聯合提案。高峰透露,目前聯合提案獲得了中國、歐盟、加拿大、印度等40個成員的聯署,涵蓋了發(fā)達成員和發(fā)展中成員,具有一定廣泛性和代表性。中方愿與各方一道,盡早啟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的程序。
希望美方與中方相向而行
據新華社消息,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第十三次峰會將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此次峰會在全球化、多邊主義、自由貿易體制等遭遇阻力之際召開,又適逢G20峰會機制啟動10周年,備受矚目。
外交部發(fā)言人耿爽11月2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美元首會晤在即,希望美方能夠同中方相向而行,推動會晤取得積極成果。中方愿在嚴肅、平等、誠信基礎上,通過談判磋商解決經貿問題。同時,中方也會堅決捍衛(wèi)自身合法權益。
在11月29日商務部新聞發(fā)布會上,針對中美兩國能否達成協議等問題,商務部發(fā)言人高峰指出,中方多次強調,中美經貿合作的本質是互利共贏。希望美方能夠與中方相向而行,努力推動此次元首會晤取得積極成果。
WTO在近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G20國家在今年5到10月之間采取了40項新的貿易限制措施,涉及貿易額約4810億美元,涉及的貿易規(guī)模是之前一個時期的6倍,這也是世貿組織2012年開始監(jiān)測G20貿易以來的最高水平。
聲明稱,在最新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中,四分之三是提高關稅,其中很多是對美國總統特朗普3月實施的鋼鋁關稅進行報復。
針對上述問題,高峰接受提問時指出,當前,雖然國際貿易面臨保護主義、單邊主義的挑戰(zhàn),但中國仍然希望與所有經濟體一道,共同建設創(chuàng)新包容的開放型世界經濟。
“G20成員GDP占全球總量的86%,貿易額占全球的近80%。作為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平臺,我們希望與各成員一起,繼續(xù)展現凝聚力和行動力,就國際貿易等議題進行坦誠、深入、建設性的對話,為新形勢下全球經濟和貿易的可持續(xù)增長注入新的動力?!备叻灞硎尽?
IMF今年10月發(fā)布的報告稱,由于貿易緊張局勢加劇等原因,2018年和2019年的全球增長率預測分別下降0.2個百分點至3.7%。G20峰會前夕,IMF再次發(fā)布報告稱,10月以來經濟前景進一步惡化,敦促所有國家避免實施新的貿易壁壘,并取消最近的關稅。
高峰表示,2016年杭州峰會成功推動了G20從危機應對機制向長效治理機制的轉變。目前,貿易投資機制已經成為G20重要的合作支柱。當前,全球經濟面臨的風險挑戰(zhàn)明顯增多,特別是保護主義、單邊主義給世界經濟增長帶來的不確定性,亟須各方合作應對。
中歐WTO改革提案獲40成員聯署
相當于全球貿易最高法院的WTO爭端解決機制上訴機構正面臨著生死存亡的挑戰(zhàn)。
高峰表示,爭端解決機制是世貿組織的核心支柱,在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可靠性和可預期性,迅速解決成員間貿易爭端、確保世貿組織的有效運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
高峰指出,上訴機構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個別世貿組織成員阻撓上訴機構成員的遴選,嚴重威脅爭端解決機制的正常運行,給多邊貿易體制的正常運轉帶來了體制性的風險。
11月22日,中國、歐盟及其他相關成員向世貿組織提交了關于爭端解決上訴程序改革的聯合提案,并計劃在12月12日的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會議上就此發(fā)表聯合聲明。
據悉,這包括兩份提案,一份是與中國和印度聯合發(fā)布的提案;另一項提案還包括加拿大、挪威、新西蘭、瑞士、澳洲、韓國、冰島、新加坡和墨西哥。
聯合提案稱,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上訴機構成員離任前不遲于6個月應當自動展開甄選程序,要為上訴機構成員提供6-8年的更長的任期,并且將目前的成員人數從7個增加到9個,將崗位設定為全職工作。
高峰介紹,第一份提案回應了個別成員對上訴程序提出的程序性關注,就離任上訴機構成員過渡規(guī)則等問題提出了適當的解決方案。第二份提案主要是加強上訴機構的獨立性,提高上訴機構提交報告的效率和能力,以及自動啟動上訴機構遴選程序等。
他表示,中歐會同其他世貿組織成員聯合提出這兩份提案,旨在回應并解決相關成員對上訴程序的關注,維護和加強上訴機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并推動盡快啟動上訴機構成員的遴選程序。
“目前,聯合提案獲得了中國、歐盟、加拿大、印度、挪威、新西蘭、瑞士、澳大利亞、韓國、冰島、新加坡、墨西哥等40個成員的聯署,包括爭端解決機制主要使用方,涵蓋了發(fā)達成員和發(fā)展中成員,具有一定廣泛性和代表性?!备叻逭f。
商務部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梁艷芬告訴記者,在WTO改革的議題中,維護爭端解決機制是發(fā)達國家與發(fā)展中國家為數不多的高度一致的訴求,“之前主要由發(fā)達國家來推動,如今發(fā)展中國家也積極參與其中,這說明啟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具有廣泛的國際民意;同時也反映出發(fā)展中國家有意愿參與WTO改革?!?
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研究部主任崔凡表示,此前“烏拉圭回合”談判在服務貿易、TRIPs與TRIMs上,發(fā)展中國家做出了較大讓步。“抱著補償發(fā)展中國家的心態(tài),2001年WTO以發(fā)展為主題發(fā)起了新一輪多哈回合談判,由于后者無果而終,在新一輪的WTO改革中需要進一步關注發(fā)展中國家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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