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提前下達《2020年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對地方分配結果》。其中,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總計約160億元,2018年度節(jié)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資金總計約153億元,兩年共計約313.68億元。
2017年度核定推廣新能源汽車數(shù)量為206612輛,應清算補助資金約為222億元;2018年純電動公交車補貼金額約為130億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補貼金額約為23億元,燃料電池公交車補貼金額為242萬元,非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為26萬元,超級電容公交車補貼金額為0元。
本次補助分配覆蓋了37個地區(qū),其中,河南省獲得補助最高,達到54.6億元,主要原因是宇通在新能源客車領域占據了較大的市場份額。緊隨其后的是湖南省和山東省,分別獲得29億元和28億元。
我國自2009年開始推廣新能源汽車,2010年出臺補貼政策,在補貼政策的鼓勵下,大批社會資本進入這一領域,這使我國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但在推動市場發(fā)展的同時,補貼也滋生了一些騙補行為。為了防范騙補行為,補貼政策分為推廣補貼和運營補貼兩種形式,針對運營車輛,增加了運營里程的考核,要求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累計續(xù)航里程須達到2萬公里,才能獲得補貼。
據悉,我國對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額度在逐年降低,預計在2020年底完全退出。在補貼退出后,“雙積分”政策將成為鼓勵車企繼續(xù)生產新能源車的接檔政策,通過積分交易讓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更加市場化。
|